二媽 金順安 轎班會
二媽金順安轎班會和三媽轎班會同時成立,也是組織最龐大的轎班會之一。由北港、草湖、新街、新厝四個副爐轎班會,共十七位委員成立轎班委員會。再由其中產生會長、監察、總務、會計、助理總務、助理會計、祭祀委員、徵收委員等,任期為四年,其任務為監督性質,對於各副爐轎班會之行政均採不介入的態度。
每年農曆四月十五日為本會過爐之日,此時會根據會員名冊擲茭產生正爐主,其他三個副爐轎班會得神杯最多者為該副爐轎班會之爐主。每年聖母遶境時,需由當年正爐主之副爐轎班會全權負責。二媽轎班會遶境不吃炮,因為此會委員覺得神明不應受到驚嚇,乃勸導民眾不要將鞭炮丟在轎下。這種宗教與環保結合的特例,和鞭炮放愈多,神明和放炮民家會愈興愈發的北港傳統民俗頗不一樣,也因為二媽會不喫炮,故信徒多以「轎前炮」取代轎下踩炮。